《福州市轨道交通禁止、限制携带物品目录》中明确规定,乘客携带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(瓦特小时),电池组累计不得超过2个,且电池不含氢氧化钾固体、酸液或碱液等腐蚀性物质的才可携带进站。
此外,近期福州气温逐渐升高,大家在乘坐地铁时,常常会携带防晒喷雾、花露水、发胶等喷雾类物品,若产品包装上印有易燃易爆标识或明火标识,无论规格大小都属于禁止携带物品。未标注易燃易爆标识及明火标识的摩丝、发胶、染发剂、冷烫精、指甲油、光亮剂、衣领净、空气清新剂、卫生杀虫剂等,单品容量不得携带超过700毫升(含),花露水、香水、洗甲水单品容量不得携带超过500毫升(含),以上物品累计携带不得超过1000毫升。